来本地看朋友,朋友殷勤招待,一路上“咧”个没完没了。人家就纳闷了,说你们吃饭说“咧”上厕所说“咧”连做ài都说“咧”这个“咧”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么管用!我如果是那个同乡的话,会这样解释,它相当于英文中的“do”而我也是频繁地使用过这个词的,深知自己在习惯性地乱用这个词的时候,荒废了其它那些更加贴切的词语。我从这个角度看待方言,它的局限性于此可以窥见一斑。而“乡土文学”中的方言词汇量的匮乏,已经变成了一种丑陋的文学现象,它和定势思维一样阻碍着我们的想象。
接下来读那篇文章,同样让我忍俊不禁:“她清楚地知道,在商品社会里选择写作,要么流于媚俗,能赚到大把的银子;要么坚持写农村底层生活,却很有可能长期孤寂。”这两个“要么”多么武断啊,难道此外就再也没有其它题材了吗?是不是只有“乡土文学”才能救中国?写作者怎么能昧着良心对“先锋文学”视若无睹呢?哪个时期的“先锋文学”不是后来的文学创作的出路?!乡土作家们,千万不要自作多情地拔高自己,中国文坛的竞技场里能容下几杆土得掉渣的秃笔,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再谈“乡土文学”和“城市文学”的分歧,我想提请广大乡土作家们思考这样一些问题:你们所谓的农村生活到底包含着些什么?城市生活又包含着些什么?你们写的农村到底是新农村,还是建国初期甚至土改时的农村?你们写的城市是现代化的物欲横流的城市,还是近乎排斥的陌生感中的那个含混不清的城市?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不幸的是,它总是最先被忽略掉。在这里,我不得不把“三个代表”请出来,我看“城市文学”才真正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乡土文学”早已变成了一种腐朽、倒退的文本。
其实文章最主要的目的,还是隆重推出王姐刚刚出版的那部小说:欲望乡村(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我粗略地读过它的初稿,王姐最初拟定的名字应该叫沿着河流的走向。我给过一个建议,叫葵花向太阳,意思是说,人往高处走,根本无可厚非。不知道后来怎么就变成了成书后的这个名字,我猜是出版社搞的鬼,为了好卖,不得不媚俗。欲望是个多好的字眼啊,能带人往下半身联想。不知道王姐怎么就忍心让人家给糟蹋了。
小说的主题,王姐是这样介绍的:“我们爱着,但也不要因此而无视那些潜伏在心底的丑恶,毕竟丑恶本身也是一种人性。”我说这个主题,等于没有主题,这还用说吗?一个放学路上被社会青年敲诈过的小学生都会懂得的道理,丑恶和美好一样,无处不在。
那就说说这部小说吧,让我们看看她写的到底是不是纯粹的农村题材。小说的主要情节,就是一个农村妇女为了进城不择手段地穷折腾了一生。我分明嗅到了城市的气息。正是城市,是城市在诱惑、勾引农村!所有的矛盾冲突,都是城市带来的!是城市成就了她的小说,成就了她的“乡土文学”!还需要说些什么吗
王姐,经商吧,经商肯定比写作更能让你获得幸福。我不是夸你具有什么商业头脑,我只想说,你干什么都比写作强。其实从一开始就不能怪你,只能怪万恶的旧社会,怪你受的教育,或者自我教育的不成功。旧学和传统文化的腐朽思想,对一个人的浸蚀有多么厉害,在你的身上让我们接受了最直观的教育。
哎呀,王姐,谢谢啦!缘分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