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什么,你夫君我有大把本事,你可得一一去发掘啊!”
张正书开始大言不惭地说道,自顾自地臭屁起来。男人嘛,在喜欢的女人面前就得装那么一下,不然的话一辈子都白活了。就好像前一世张正书打篮球一样,没错,前一世他长得不算高但也不算矮,篮球技术嘛,不算好也不算差,虐虐小朋友是没问题的,一米六的篮筐他能暴扣好几个。但对上高手,他肯定是要吃败仗的。平时打打也没啥,反正张正书前一世也不是怎么喜欢运动的。可一旦暗恋的女神来看球了,张正书就好像打了鸡血一样,球到了他手中,基本就不想传出去了,各种骚包的技术都要拿出来“秀一秀”——好吧,被盖的几率大一点。不过没事,球可以不进,但是姿势一点要帅。至于女神能不能理解男生眼中的帅,张正书是不管的了。
虽然时空不同,但张正书的心境是一样的,不管结果怎么样,先装了逼再说。
听了这句话,曾瑾菡掩嘴偷笑起来,也没反驳,而是自顾自地挽起这个手袋来。
不得不说,女性对于美的领悟能力,绝对是超过男性一百倍的——起码,曾瑾菡就比张正书有天分得多。虽然是第一次挎着这个手袋,但是这姿势就是有种无法言喻的优雅,大方,自信,以及脱离凡俗的清新亮丽。
一袭白衣,再挽着一个白色的手袋,上面淡蓝色的兰花,显得很是小清新。
如果再撑上一把油纸伞,曾瑾菡的出尘气质完全就烘托出来了。诚然,曾瑾菡的容貌不算惊艳的那种,而是类似大家闺秀的知书达理,秀外慧中。那也得看和谁比,比那些行首美妓固然比不上,可也因为气质出尘,绝对能赚不少回头率的。
张正书点了点,心中说道:“这才是娶妻的典范啊,要是娶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妖精回家,这后院还能安宁?不起火都是菩萨保佑了……”虽然来了宋朝半年了,可张正书还是没习惯宋人的思维。狎妓出游是雅事,男人风流是本事,这狗屁逻辑,却在宋朝被习以为常了。可背后有谁知道,是多少丫鬟、养娘、侍妾的辛酸泪?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年头之所以女子要委曲求全,是因为她们在世界上离开了男人就生存不下去。最起码,那些丫鬟、养娘和侍妾确实是这样的。
但张正书给了她们一个指路明灯:女子也能通过做工来养活自己!
一旦女子能赚钱了,她们肯去做那些下贱的事么?
没人会心甘情愿糟蹋自己的,只要有一条明路,谁不想走?
张正书摇了摇头,把乱七八糟的想法都抛诸脑后。
“现在要不要出去逛一逛呢?时近年关,街上可热闹了……”
张正书可是憋着坏,要拿曾瑾菡做活广告呢。今天恰好是庙会,又快过元正日了,也就是后世的春节,街上的行人岂会少了?再加上宋朝的东家也不是那么无良的,这么重要的节日,他肯定会放一天半天假,让大家出来备备年货。
除了大相国寺之外,就属东水门外的“家乐福”超市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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