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和盘托出。
尽为不其侯伏完所知。
这便事无巨细,如实通禀。
甄都,太师府。
不其侯伏完,娓娓道来:“三司将曹孟德所陈,以‘熹平二年’,并‘初平元年’,析分前后。卑下窃以为,熹平二年之前,当既往不咎。熹平二年自中平六年,亦与我无干。初平元年之后,太师易相夺国,诸相恐难免阿党之罪。”
“荀彧,确有王佐之才。”闻三司将罪证,按年代编撰成册。饶是王太师,亦不禁轻轻颔首。
熹平二年,灵帝有诏,赦(刘)宠不案。前罪已赦,无需追究。熹平二年自中平六年,陈年旧事,国相几经变迁,且只罪“首恶”,“胁从”皆免。与王党,亦无干系。
唯有初平元年,董侯都甄。王太师行狐虎之威,易相夺国。自此往后,淮泗诸国,暗中往来罪证,方与王党相干。
如此三分罪期,自是泾渭分明。一目了然。
尚书令桓典遂问:“却不知初平之后,罪例几何?”
“未可知也。”伏完话锋一转:“料想,只需足以论罪,三司必呈天子。”
“何其急也?”桓典不解。
伏完答曰:“曹氏父子所求,乃徐州之地。足论阿党之罪。罢黜四相。便如太师所行,易相夺国也。”只需罢黜徐州四相,曹氏父子,必举曹党继任。如此一来,吕布孤客穷军,仰人鼻息。譬如婴儿在股掌之上,绝其哺乳,立可饿杀。
曹党窃以为。四相若皆为我辈中人,徐州牧陶谦,岂敢轻犯众怒,将徐州三让吕布。
左右胜负之关窍。便在,初平元年,阿党之罪。
待华灯初上,百官纷纷车驾出府。王允留不其侯伏完,并尚书令桓典,府中用膳。
席间,见二人心事重重,如同嚼蜡。
王允这便笑道:“自老夫,易相夺国。又有下邳王,肉袒牵羊。区区二载之间。料想,淮泗诸王,必不敢轻言忤逆。”
“太师所言极是。”尚书令桓典,落箸答曰:“然,‘诸侯恣行,淫侈不轨,贼臣篡子滋起’,乃社稷之大患。尤其天下三分,乱世必用重典。若有万一之率,‘倒持泰阿,授楚其柄’。为曹氏父子所乘,悔之晚矣。”
见不其侯伏完,亦愁眉不展。王太师遂落箸击掌。
便有府中婢女,捧盘而入。
即便盘中所盛,珍馐美馔,人间极味。二人亦无心下咽。
王太师笑道:“何不开匣一观。”
四目相对,皆不知所以。莫非,匣中之物,事关大局。
尚书令桓典,先捧漆木匣在手。微微轻启,神光乍现。
“莫非此物……”心思微动,桓典不由瞠目。
不其侯伏完,急忙取匣一观。
匣中之物,光灿夺目。令人目眩。
不及遮掩,便听王太师含笑发问:“可解诸君之祸乎?”
“可也!”伏完心头千钧重担,涣然冰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