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过欤?…将百官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欤?何其民食之寡乏也!”汉宣帝本始四年,夏四月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毁坏宗庙,朕甚惧焉。”
三、政权危难之时。唐天宝十五年,唐玄宗在狼狈逃亡途中,曾几次和着眼泪“罪己”,因为情况紧急,也来不及摆谱颁诏称敕,是直接与百姓士兵面对面,当众认错,做自我批评。先是,一位勇于讲真话的草民代表郭从谨对皇上说了一席大实话:皇上昏昧,不听忠言,视反贼若宝贝,近臣阿谀,用假话讨得皇上欢心,今日之祸,完全是朝廷自食苦果。假如不是糟到这种地步,草民哪能和您老人家当面讲实话呀!唐玄宗也不得不承认:“此朕之不明,悔无所及!”处死杨国忠,杨贵妃后,随行军士声言要离开。唐玄宗以彩绫赏赐士兵,并亲自说服动员,公开承认自家老糊涂,用人失误,致有今日,“朕甚愧之”。
有历代明君的榜样,对于罪己诏,皇帝并不反感,甚至还有几分侥幸,如汉武帝、曹操、唐太宗一纸罪己诏,后世那个不说他们是明君,加上罪己”言论也属“诏”的范畴,但与布告天下的“罪己诏”,却有很大的不同:前者随时都可发,范围小,不受重视;后者通常都是到了万不得己时,才“诏”的。
这个“不得己”主要是指帝王的生命、皇位、国难之时,像宋朝徽宗赵佶,,他们的“罪己诏”都是面对亡国之难时才做出的。这里说的“罪己诏”指的是末了时的“罪己诏”,不包括重大失误后的“罪己诏”。重大失误后,反对的呼声太强烈,下不了台的帝王,颁布一道“罪己诏”,就能得到原谅,平息众怒,重获“和谐”。这种作用不言而喻了,只要文章做得好,自会煽动起与民同甘苦之情,人民就会相信皇帝是为他们着想的,从而更加顺从皇上的意志。诚如是,效仿的帝王就多了,眼下的局面,虽与他看来,并没到达需要下达罪己诏的地步,但既有这个效果,下个罪己诏倒也不是不可接受的事情,想到这里,点了点头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天自省,合于古训;有过自责,也算常人修身应有之义。但是,朕自登基以来,国事诸多不顺,天灾**不断,若使年谷丰稔,天下乂安,移灾朕身,以存万国,是所愿也,甘心无吝。“
这话儿的意思倒也不难理解,”为了百姓有饭吃,宁愿上天把一切灾难都降在他一人身上,这似乎是古代帝王们经常要做的事。然而,这样的爱民之“诏”,很难让人恭维。因为,灾害有一定的地方性,它到来时,人只能想办法减轻、减少受灾的程度,却是没有办法选择的。所以,皇帝才舍己“使年谷丰稔”、“以存万国”,这不仅不现实,而且也不可能,不过是向天下人“诏”了一句空话而已;其目的是通过这类空话,得到一个“君与民同甘共苦”的好名声。这一点范文巧自是明白,忙躬身道:“陛下能如此实乃天下万民之福啊?“
黎利摆了摆手道:“此乃朕之罪,朕这么做是应该的?不知爱卿所说的第二件事是什么?”
范文巧道:“微臣的第二件事,便是让陛下避战求和?”
“这,这万万不可?“黎利眉头一挑,罪己诏虽是罪,但帝王们的“罪己诏”,除了小范围的对面“口谕”而外,公布于天下的就是诏书了。这类诏书,皇帝本人是不会写的,真正出自皇帝之手称为“诏记”的其实极少,大多为有关阁臣代笔,以玺为信。唐德宗那篇有名的《大赦罪己诏》,是政论大手笔陆贽的杰作;宋徽宗痛骂自己的文字,则出自宇文虚之手。所以说是皇帝的罪,其实还是落到了大臣的手中,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可避战求和就不同了,这就是关乎皇帝的脸面,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万万不会走这一步的,那个皇帝又愿意去这做这种遭人唾骂的事情,所以一听顿时摇头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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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