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是难题。地方官造好图册,在地方上盖好印章,等到了京城核对,一旦发现有错,就要再回到任地,重新造好册后再盖章,然后再跑京城,这就等于脱裤子放屁,官员折腾不说,那些老百姓也跟着遭殃,被折腾的久了,好些机灵的官员,也就想出了办法。公章当然不能带到京城,但可以先拿公章,预选盖好几个空白图册,带到京城备用。一旦发现有错,就可现场办公修改,容易倒是容易,这样一来,弄虚作假的也就多了,这也是大明的国库为什么数字永远大于银两了,一碰上战事,国库总会缺银子。
再比如,对于海禁,在明代以前,中国历代王朝并未实行过海禁,特别是宋元时期的海外贸易发展到了很高的程度,宋代与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宋王朝疆域狭小,又兵额庞大,单靠农业税无法维持巨额财政支出,逼得宋朝政府将目光投到商业和海外贸易上,宋高宗就说:“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因此宋王朝采取了一系列保护和招徕外国海商的措施。到了元朝,统治者更是采用重商主义政策,鼓励海外贸易和对外出口(在特定时期也曾禁止私人出海贸易,为时甚短),其市舶管理和征税制度愈加完备,再加上中外海商“其往来互市,各从所欲”,所以元代的海外贸易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海外贸易所带来的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了很大的比例,成为元王朝的“军国之所资”。因为积极发展海外贸易,可大明建立后,为彻底消除海禁的隐患,他强制实行移民政策,于洪武二十年逼迫浙江舟山岛城区和镇外两里以外的居民和其他四十六座山(岛)的居民徙迁内陆。在执行这一政策过程中,其罔顾百姓财产、性命的野蛮性随处可见,比如硬性规定迁移以三日为期,岛上居民一时难以在规定时限内筹集到那么多船只,只好“编门户、床箦为筏”,淹死者很多。明初在沿海负责军事的是信国公汤和,他移民时则规定:“午前迁者为民,午后迁者为军!”
尤堪慨叹的是,“明祖定制,片板不许下海”,朱元璋的这些思想和措施都被立为“祖训”,要后世子孙奉行不渝。在朱元璋身后,海禁到永乐年才慢慢有些松弛,但始终未废除,可以说对大明的壮大又是一个重大影响。
最为重要的是朱元璋对商业的那一套就更行不通了,从汉唐到两宋,商人的地位还是在不断上升的,商业在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也越来越高,到南宋时,甚至已经取代农业,成为国库的来源之一,南宋疆土不及大明一半,却是养活了比大明还要多的人,在后期抵抗鞑子铁骑五十多年的战事,可以说南宋的商业功不可没,即便是鞑子朝廷,也对商业极为重视,可朱元璋建立大明后,由于自身的认识不够深刻,在与刘基讨论怎样减轻百姓负担时,说:“今日之计,当定赋以节用,则丨民力可以不困;崇本而祛末,则国计可以恒舒。”认为,节省开支可以减轻老百姓负担,使其不致陷于贫困;“崇本祛末”则国家财政可趋宽裕。洪武十八年九月,更说:“人皆言农桑衣食之本,然弃本逐末,鲜有救其弊者。先王之世,野无不耕之民,室无不蚕之女,水旱无虞,饥寒不至。自什一之途开,奇巧之技作,而后农桑之业废。一农执耒而百家待食,一女事织而百夫待之,欲人无贫,得乎?朕思足食在于禁末作。”把商业视为农业发展的严重障碍。抑商之意溢于言表。为此,他不惜定下种种规矩。
第一防止商人队伍扩大,千方百计阻止农民经商。苏、松、嘉、湖、杭五郡地狭人稠,“细民无田以耕,往往逐末利”,洪武三年,“令五郡民无田产者在临濠开种”。采取移民屯垦的方式阻断无田农民的经商之路。如果说,这种方式尚有较温和的仁政色彩的话,那么,在他晚年便散发着一股“血腥味”了。洪武二十四年,太原府代州繁峙县令上奏:本县有农民三百余户外逃,累岁招抚不还,乞令卫所追捕。朱元璋览奏后,谕户部:百姓安土重迁,假使衣食足给,岂肯轻去其乡?听其“随地占籍”,“若有不务耕种,专事末作者,是为游民,则逮捕之”。若离乡农民不务耕种,专营商业,则视为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人,准予逮捕。用暴力把农民重新赶回田园,不允许他们离开土地。使商人数量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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