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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章:竹林小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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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李家内院后山外,有一片寂静的竹林,竹林深处一座三层的古色古香的小楼就那么耸立在哪儿,四周被翠绿的竹子所隐藏,使得这个并不显眼的小楼立即多了几分春意盎然的情趣来,尤其是隐藏与竹林左侧的几口漆黑的大水缸,往日清亮的池水,不知何时已经开始变得漆黑,使得这竹林多了几分古雅之意。

    李家的小姐平日里喜好书法,对书圣王羲之第七子王献之的书法极是崇拜,听人说当年王献之在十来岁时,他自认为字写得不错了。一天,他去问父亲:“我的字再练三年就够好了吧?”王羲之笑而不答,母亲摇着头说:“远着呢!”献之又问:“那,那五年呢?”母亲的头仍旧摇着。献之急着追问:“那究竟多少年才能练好字呢?”又问道:“爸爸,大家都说您的字写得好,那有什么秘诀?”王羲之看看儿子,心想这书法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怎么可能入人眼目呢,于是他走到窗前,指着院内的一排大缸说:“你呀,写完那十八口大缸水,字才有骨架子,才能站稳腿呢!”王献之听了心里很不服气,暗自下决心要显点本领给父母看。

    于是他天天按父亲的要求,先从基本笔画练起,苦苦练了五年。一天,他捧着自己的“心血”作品给父亲看。王羲之没有作声,翻阅后,见其中的“大”字架势上紧下松,便提笔在下面加一点,成了“太”字,然后把字稿全部退还给献之。小献之心中有点不是滋味,又将全部习字抱给母亲看。母亲则仔细地揣摩,许久才叹了口气说:“我儿字写了千日,惟有一点似羲之。”献之走近一看,惊傻了!原来母亲指的这一点正是王羲之在大字下面加的那一点!献之满脸羞愧,自感写字功底差远了,便一头扑进书房,天天研墨挥毫,刻苦临习。聪明的王献之深深的体会到写字没有捷径,只有“勤”字。

    不知又经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他的书法大有长进。后来终于成为举世闻名的书法家,与父齐名,并称“二王“被后人所赞扬。

    李家大小姐一时受到王献之苦练十八缸清水的事迹激励,前些年也让府上的下人准备了三口大缸,在缸里注满了三大缸清水,也想效仿王羲之练笔十八缸清水,只可惜,写了几次,洗了几次湖笔,便一直没用过,全无当年王献之半分的风范。

    虽是如此,但李家谁也不敢去那三口大缸处胡闹,生怕弄坏了这三缸清水,自家大小姐虽没有王献之的毅力,但骨子里对于书法还是有几分洗好,平日里也来练上几笔,说几遍王献之练十八缸清水成大家的故事外,这里一直就这么安静,一如一副绝美的风景画。

    但今日,这里却少了往日的宁静,一早就被李府上的下人,丫鬟在四周装点起来,先是在三口大缸的四周的脆竹上,挂上了平日里大小姐认为写得好的书法,这些书法都是临摹书法大家王献之的笔法所写的,王献之七八岁时始学书法,从父学书,天资极高,敏于革新,转师张芝,而创上下相连的草书,媚妍甚至超过其父,穷微入圣,与其父同称“二王”。有晋一朝,几乎成了王献之的天下。一直到了唐代,唐太宗竭力褒扬王羲之而贬抑王献之,一些书法评论家才开始认为王献之的书法比不上他的父亲王羲之。但是北宋书法家米芾,主要是向王献之学习,在文人中地位极高,李家小姐因喜爱书法,平日里也从留下不多的墨迹中,练习了一些,虽说比不上名家,但在神韵上,还有几分相似,用来装饰今日这样的场面最为合适不过了,一时竹林里外满是李家小姐的墨宝。

    今日来的诸人也多是才子公子,对在这竹林中的布置十分的满意,唯独几个读书不多的公子,打量眼前的情景,见壁灯高悬,除了竹子外,就是三口大缸,缸里的水还漆黑无比,不由得有些不满,嚷嚷开来:”

    我等是来见李家大小姐的,又不是来看书法的,快些李家大小姐出来与我等看上一眼,也好一并娶回家中?“

    但场上的仆人,下人,并不理会他们的叫嚷,各自忙着将桌椅板凳安排好,又在三口大缸上,架上了书桌,书桌的中间放着一个大大的炭炉,火红的炭火正煮沸茶汤,阵阵的白雾袅袅升起,飘落在四周的竹林里,越发彰显古典之意。

    沈公子轻摇纸扇,将四周的景色看在眼里,四周的翠竹绿意盎然,恰到好处的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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