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杯!”
学生们纷纷倒水,有人干脆把汤舀到碗里当酒喝。
钱学森突然起身,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把吉他,说道:“周先生,我很喜欢你创作的那首《兰花草》。今天毕业在即,我就唱一首兰花草给大家助兴留念。”
好吧,钱学森不仅参加了学校的铜管乐队,还是小有名气的铜管乐手。
“我从山中来,带来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钱学森扫着吉他轻轻低唱,而其他同学则打着拍子应和。
此时坐在周赫煊面前吃散伙饭的,并非印在书上的科学家,而是一个个鲜活的青年。他们不仅学习成绩优秀,而且多才多艺,只从这些学生身上,就能感受到未来中国的巨大潜力。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不是说说而已。
等钱学森唱完歌曲,徐人寿突然怂恿道:“周先生也唱一首吧!”
“对对对,周先生也唱一个!”张光斗立即附和,看热闹不嫌事大。
校长黎照寰坏笑道:“周先生,同学们的盛情难却啊。”
周赫煊只好找钱学森借吉他,抱在怀里说:“那我就献丑了,唱一首《鸿雁》吧。”
“好!”
虽然大家没有听过歌名,但在热闹的气氛之下,不管唱什么,先拍手叫好再说。
周赫煊清了清嗓子,扫弦清唱起来:“鸿雁,天空上,对对排成行……天苍茫,雁何往,心中是北方家乡。鸿雁,北归还,带上我的思念……鸿雁,向苍天,天空有多遥远。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于佩琛和孙永振两人,做为周赫煊的随从,他们此刻也坐在宴席上。
孙永振根本不管学生们如何热闹,他自顾自的吃着,两只眼睛不时乱瞟,随时防备着可能的危险。
于佩琛则手托香腮,斜倚在桌上,聚精会神的听周赫煊唱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周赫煊唱歌,出人意料的好听,不但如此,唱歌时的周赫煊更有种特别的气质。
此时此刻,于佩琛不是地下工作者,也不是什么秘书。她完全站在一个普通女人的角度,欣赏一个优秀的男人唱歌。
这首歌忧伤、空灵而又缥缈,曲风超前至少半个世纪。但又不属于摇滚那种超前,因为这首歌带着些古风韵味,比较类似李叔同的《送别》,是完全能够被民国时期的人们接受的。再加上唱的是思念之情,而同学们离别在即,非常容易引起大家的共鸣。
“啪啪啪!”掌声响亮。
黎照寰感慨道:“周先生不愧是诗人,这哪是一首歌啊,分明就是一首离别诗。可惜今天没有酒,不然一定像歌里唱的那样,酒喝干,再斟满,今夜不醉不还!”
“哈哈,黎校长谬赞了,拙作而已。”周赫煊笑道。
同样入选斐陶斐荣誉学会的鲍成佐说:“周先生,你的《松花江上》,唱的是东北流亡群众。你的这首《鸿雁》,句句都扣着草原,应该是在唱半沦陷的察哈尔吧?”
“额……算是吧。”周赫煊其实很想说:同学你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