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也不敢反抗,不然他的家人就会被残忍的杀死。
后来机缘巧合,他被卖给了一个交趾商人,这才来到了交趾,然后辗转来到了升龙城。
交趾商人也不把他当人看待,而是当牲口一样使唤,牲口做什么,他也要做,牲口吃什么,他一样要吃。
后来遇上了还是太子时的李乾德,被李乾德从交趾商人那里买了回来,才让他活得像个人。
不仅如此,李乾德甚至很信任他,让他负责太子府的守卫,而且解除了他奴隶的身份,给他娶妻成家,过上了有尊严的生活。
李乾德继位后,因顽阿尼从皇宫侍卫开始,一路被李乾德提拔成了骑军将军,这也曾经引起了交趾贵族和朝中大臣的不满。
他们认为李乾德把这么重要的一支骑军交给一个乌蛮野人,而且这个野人还是个奴隶,这根本无法理解。
但李乾德却力排众议,坚持相信因顽阿尼,这让因顽阿尼更加对李乾德忠心耿耿。
所以因顽阿尼心中发誓,他的性命和尊严都是李乾德给的,所以为了李乾德的利益,他拼了性命也在所不惜。
这次升龙城有危,因顽阿尼自然敢当先锋,其实在他心里,他不管来攻打升龙城的是什么人,对于大宋,他也并没有一般交趾人的那种尊敬和畏惧。
他高大的身躯在一群小矮子一样的交趾人中非常突出,一身的武艺更让他从来没遇到过对手。
因顽阿尼虽然没有经历过什么大规模的战争,但他自信,凭他的本事,不管来的是谁,他都不会畏惧。
盏茶的工夫,因顽阿尼便回营点齐了五千交趾骑士,然后带头呼喝着冲着东面格金河的方向疾驰而去。
一路上不断看到有交趾人仓皇逃窜,嘴里还大喊着天军来了,因顽阿尼骑在马上只是摇摇头,交趾人确实太怂了,只有混血过的交趾皇族才长的有点人样。
只不过是来了几千宋军而已,就把他们吓成了这样,因顽阿尼十分的不屑。
五六里地的路程对骑兵来说根本就不算远,几乎刚让胯下的大食骏马飞驰起来,就要到河边了。
因顽阿尼也清楚的看到了宋军的大船,心中感叹果然是庞然大物,但他心中其实并不害怕。
他觉得只要是船,那就一定是木头做的,木头做的东西都怕火,所以他早就让麾下骑军做好了准备,这次带出来的箭矢上箭头一端都缠了易燃的藤丝。
藤丝泡过桐油,一点就着,能烧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因为藤丝比较轻,缠了藤丝的箭矢也不影响射击的距离。
到时候只要他率领交趾骑兵飞驰到宋军的船边,下令将士同时点燃火箭并朝大船上发射,宋军的大船也会迅速燃烧起来。
就算宋军是天军,总也要怕火的,这世上还没有不能被火烧死的东西。
到时候宋军大乱,必然会跳下船来逃命,而严阵以待的骑兵和稍后赶过来的一万交趾禁军的步军对阵慌乱中的数千宋军,一战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