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姐,你胡说什么!”凌秋霜斥道。
“我哪里胡说了,以前我介绍那些商界巨子给你认识,你不喜欢不愿意见,我也没有强迫你,可是这个陆羽不同,你一直喜欢他,而且现在他的身份也足以配得上你,你还犹豫什么,这是一个天大机会,你一定要把握住。”陈丽双眸放光。
“陈姐,陆羽他有女朋友的。”凌秋霜道。
“有女朋友怎么了,就算结婚了也没关系。”陈丽撇嘴道:“你是她的初恋,而且是他没有追上的女人,以我对男人的了解,男人都有初恋情节,尤其是这种得不到手的,就更是如此,他对你绝对是有好感的,以你的姿色还有手腕,只要稍加引诱,不难让他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到时候不要说是为倾城国际代言,就算是陆家少夫人也不在话下。”
“可是…”凌秋霜道。
后面的话还没出口,就被陈丽打断,道:“没有什么可是但是的,你想一想,你这么拼命的努力是为了什么,不就是财富跟地位吗,现在这些东西都摆在你面前,只要你能抓住陆羽,一切就唾手可得…而且,你不是一直对他有好感,一直都忘不了他吗,现在正好能得偿所愿。”
凌秋霜沉默了,她确实对陆羽有感情,这些年来一直都没有忘记他。
虽然少女时代,她拒绝了陆羽,可是那也不过是少女的羞涩,还有对早恋的惶恐,才做出的选择,并不是她不喜欢他,事实上那时候她早就喜欢上了陆羽。
她喜欢陆羽,喜欢他在篮球场上纵横披靡所向无敌;喜欢他在绿茵上奔腾往来呼啸如风;喜欢他为了保护学校的女生不被骚扰,带领着一群男生跟校外的坏学生对抗;喜欢他用自己的小聪明把老师气得出胡子瞪眼暴跳如雷,却拿他没办法;喜欢他坏坏的把她的鞋带绑在桌腿上,看她站不起来,一屁股做回凳子上的狼狈相,在她嘟起嘴巴生气的时候,又柔声过来安慰她;喜欢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倒着走好几里路送她回家;喜欢他风风火火的闯出校门,为她买来最喜欢的混沌;喜欢他看着她吃着烫嘴的混沌,却被学校的门卫找来,说他又闯大门要拉他见班主任…
往事一幕幕的在眼前浮现,太多太多的喜欢,让凌秋霜不觉想的痴了。
她喜欢陆羽,喜欢他的帅气自信,喜欢他的体贴浪漫,喜欢他在自己孤单的时候,陪伴着自己度过了一个难忘的生日;喜欢他搜遍全身才找出了七块五毛,为她买来一大堆面包,堆积成生日蛋糕的样子,插上蜡烛让她许愿;喜欢他用五音不全的音调,却是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为他唱生日祝福歌;喜欢他为了让她觉得自己不是被世界遗忘的最孤独的寿星,跑到离学校三里外的广场上,甘愿被人嘲笑骂神经病,也要帮她凑齐十五个人的祝福;喜欢他一边播放着录音,一边傻笑着说大家都很热心,都很愿意帮忙;喜欢他在听到录音上,因为匆忙并没有删除完的“神经病”的嘲笑声时,挠头说有人嫉妒他长得帅,再诋毁他,让她不要在意;喜欢他在她感动的流泪的时候,手忙脚乱的为她擦拭眼泪,说生日的时候怎么能哭泣…
想着想着,凌秋霜忍不住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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