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和上次事件相比,这次事情似乎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这一次东印度群岛事务委员会的诸位先生们的意见就很不一致了,特别是在那些了解东岸共和国海军第二舰队实力,以及他们和莫桑比克的葡萄牙人勾结在一起的事实的委员们看来,与东岸人进入敌对状态是不明智的,这会造成很多财务上的沉重负担。
更糟糕的是,如果东岸人的舰队离开港口,进入茫茫大海的话,他们可以很从容地在马达加斯加岛南端海域、好望角附近海域等荷兰船只经常行走的地方进行伏击,满载香料的笛型船速度并不够快,一旦被他们捕捉到就基本可以宣判死刑。东印度公司在远东地区的大船还不到60艘,其他的都是一些近海戎克船,那么难道还要为这些商船配备护航战舰?这得需要多大的成本?而且究竟要几艘战舰才能够有效抵挡东岸人的那种装备了66门火炮的强大战舰?东印度公司在远东有这种战舰吗?远东地区的专业战舰又有几艘?答案显然是令人失望的。
一旦有荷兰香料船被大量击沉,这个损失就是巨大的,没人可以为此承担责任。虽然荷兰人也可以报复袭击东岸人的商船,但一则是他们的商船数量少、伏击不容易,二是东岸人实行了集中护航制度,袭击的成本也相当高昂。
那么,既然东岸人已经许诺不试图进入班达海或马六甲海峡等荷兰人着紧的地方,那么双方之间就没什么不可以谈的。双方可以回到以前那种相对和平的状态上来,这样也会确保一些荷兰船只不会在大海上莫名其妙地消失,不是吗?
“旅人”号武装商船在莫桑比克岛附近海域失踪的事件已经过去很久了,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虽然有人声称在东岸人的港口内看到过这艘已经被改装过的船只,但终究没有被证实。因此,为了避免更多的船只无故失踪事件,和东岸人缓和关系难道不好吗?要知道,现在东印度公司的大部分精力被拖在了应付马打蓝王国、柔佛苏丹国以及锡兰岛这里。在东岸人没触及到东印度公司核心利益的情况下,没必要再招惹他们,这从财务角度来讲这很不划算。
目前委员会里也就只有总督范迪门先生一人极力主张消灭或遏制东岸人在印度洋以及远东的海上和陆上势力,无奈其他绅士们并不愿意在这种事情上配合总督大人,那帮钻到钱眼里的家伙只会拿着账本提醒总督大人,他们已经在马打蓝王国、柔佛苏丹国、锡兰岛以及班达群岛一些新征服的岛屿上花费了太多的资金,这个时候他们不建议发起任何针对东岸人的敌对行动。因为这可能会严重损坏公司的商业利益。
上帝从没想过让他的信徒们一直如意下去。弗里斯船长心里叹了口气,然后说道:“既然如此,我同意退出贵国的领海范围,只是贵国的管辖海域范围到底是多少……”
“一炮之地!”胡安少尉第一时间回答道,想了想后他又补充了一句:“但同时我国在此也享有特殊利益,不欢迎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前来进行贸易或定居。”
“但我主张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这片海域——唔。你们称做鄂霍茨克海——享有自由通航权。同时你们也不能阻止荷兰东印度公司在附近进行探险活动,探险所得收益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支配。你知道的,我们正在寻找金银岛。”弗里斯船长作为第一个登上择捉岛的欧洲人,他对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弗里斯海峡以及这片海域有着很浓厚的兴趣,因此出言争取利益。
“很遗憾,你的要求不被许可。”胡安少尉拦住了准备抗议的弗里斯船长的话头,说道:“但你可以保留申诉的全力。具体操作是你通过贵国在巴达维亚的东印度事务管理委员会向贵公司提出申诉请求。然后贵公司可以在每年一度的好望堡商谈中提出,我方会对此进行评估。但现在,很遗憾,你的要求不被许可。”
弗里斯船长沉默了。东岸人在这里至少有三艘船,除了那艘基本没什么火力的笛型船(装备4门火炮)外,这两艘船据他观察得到的信息来看每艘船至少装备了10门火炮,其中有些炮的口径还相当不小,这个万一发生冲突的话自己这方恐怕占不了什么便宜。要知道。自己这边两艘武装商船,“卡斯特利库”号拥有12门火炮,但其中大半是小口径的8磅炮;而“布雷根斯”号则有10门火炮,除了两门12磅火炮外,其余基本都是6磅、8磅的货色。火炮数量差不多,但平均口径不如人家,再加上人家的船速相当快。打起来真占不到优势啊,多半还可能会吃些亏。
&nb...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