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钰看来真的动真格的了,居然一天内公布三段录象。引起网友的极大兴趣和关注。
从录象上看,是应该有个第三者在现场录象。那么我们有疑问,那个第三个人,也就是录象的人是谁?出于什么目的录象?她或他能在如此的现场存在和和拍摄说明什么?他或她也是当事人?
我们从录象二中看到张钰与那位导演调情接吻的镜头,似乎张在主动,而且有意让拍摄的人拍摄到现场和细节。这又是为什么?难道有备未来?
从录象的地点看象是两个环境、背景中拍摄的,就是说拍摄的时间地点不同。
我们还从画面看到图象质量并不好,清晰度差,有时候还模糊。
那个第三人是什么身份?是导演的什么人还是张钰的什么人?他或她最应该知道拍摄此录象的内情和目的,是为了寻求刺激还是将来作为谈判的要件或上法庭的证据?
张钰的官司输了两次,案件审判结果是真的有她说的那么不公平吗?
假如我是法官,我首先要知道录象的真实来历和当时拍摄的目的,也就是说录象是否能作为案件的证据问题。
镜头中看不出导演威胁的镜头,反到看见她有意识的让拍摄者拍摄到场面和细节说明什么?
录象显然是经过处理和剪辑后才公布的,她的目的是让导演丢人现眼?
张钰在打官司的时候怎么不拿出来录象做证据?假如拿出来是否有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
假如导演们联合起来说张钰有意设置陷阱陷害怎么办?从镜头和拍摄情况看拍摄行为涉嫌有预谋的。
作为旁观者,我们只能根据她的录象来分析当时的情况。
有预谋的和策划的录象能说明什么?假如不是策划的,那么就有群交的可能。因为那个拍摄者不可能无视那样的场面,正常讲也应该有欲望的膨胀。
张钰当时是情愿的还是被迫的?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如果说是被动的强迫的,她当时为什么不报警?从镜头看她没有任何的反抗。
张钰此举是否侵犯了导演的隐私权利?
怎么看都象有圈套,如果真有圈套存在,张钰的责任就大了。
张钰把这样的事情公布于众,她想得到的是什么?她能得到什么?她的目的是象她说的那样告戒所有的天下姐妹,以后留一手还是不要参与娱乐圈子的事情?
张钰事件的确有让人同情的一面,但是她的录象确实涉及很多问题要解决。首先她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是否对导演构成诽谤和诬陷?是否侵害了导演的名誉和权隐私权?
张钰此举真能要回她自己的人格尊严权利吗?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