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人从迈入幼儿园起,就面对着竞争。升学要竞争,就业要竞争,经商要竞争。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竞争意识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竞争方式也大有百花齐放的势头。但目前的竞争也出现一些不正常的现象,令人忧虑。诸如:
一、以劣充好式的竞争。
现在市面上的产品,包装上都有一个显眼的“优”字。部优、省优、国优有的干脆只写--“优”别无交待,好像一夜之间,我们的所有产品,都成了优质产品。果真是这样当然不错,可事实却恰恰相反。有的“优质冰箱”一买回来就不能启动“优质热水瓶”变成“优质冷水瓶”使老百姓望“优”生疑,探问再三。
二、买椟还珠式的竞争。
比如一些制药厂不是大力提高产品质量,而是“功夫在诗外”钻我国现行公费医疗弊病的空子,用水壶装药品的,用茶具装药品的,用饭盒装药许多人买药回去,将药悉数扔掉,却留着“包装”作他用,真让人啼笑皆非。
三、横行霸道式的“竞争”
这在某些个体户中时有发生。顾客问了价或试了一下商品,这下你非买不可,不买,轻则破口大骂,重则拳脚相加。这样的人虽是少数,但犹如一粒老鼠屎,败坏了个体户的声誉,使人们在个体户摊前不敢轻易问津,甚至徘徊再三,最后还是敬而远之。
四、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竞争”
本来竞争起码具备两人以上共同经营或从事同一买卖才称得上竞争。但有些人为了在竞争中稳操胜券,却巧作手脚。有一次,我从武汉乘长途汽车到南昌,中途吃饭的时间,司机把我们拉到一个前不着村,后不靠店的地方。这地方孤零零生出一栋红墙青瓦的饭店,却生意兴隆。进去一问,乖乖,价钱高出武汉近一倍。你不吃,你能饿一天?司机已经有言在先,这里不吃,以后再不停车。是不是达成默契我不能断定,反正司机在后面美美地饱餐一顿,拍拍屁股走了。
凡此种种“竞争”为正当的竞争蒙上了一层阴影。我们应该大张旗鼓地宣传鼓励正当的竞争,因为只有这样,社会才能进步。有才能的人才能脱颖而出。同时对竞争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通过健全管理,加强法制来解决。我深信,打击,取缔这些有害的不正当竞争,沉舟侧畔一定会出现一个千帆竞发,生机勃勃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