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某文化单位举办了一次普及高雅艺术座谈会,会上,有关人士就普及高雅艺术作了许多精彩的发言。但发言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倾向引起了我的考虑,这就是,大家都有一种贬低通俗文化倾向。好像通俗文化不值得提倡,太粗俗。通俗文化就一定“俗”吗?
在文化领域,高雅与通俗之争由来已久。几千年前,一部诗经“风”就被一些人当作俗“雅”、“颂”则被当作高雅的象征。戏曲艺术刚兴起时,也被人指责为“俗”登不了大雅之堂,只能在街头茶馆凑凑热闹。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当时哪一部被认为高雅呢?我这样举例,绝没有抬高通俗文化,贬低高雅艺术之意。我只是想说,高雅艺术与通俗文化只要它没有什么不健康的东西,只要受到人民的欢迎,我们都没有褒彼贬此的必要,它们都是文艺百花园中的花朵,都需要我们培植,让其茁壮成长。
近些年,由于某些通俗文化中夹杂着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一些人便把通俗文化说得一无是处,而把高雅艺术捧上了天。听音乐,要听交响乐,听流行音乐被认为粗俗。读文学作品,读尤利西斯一类晦涩难懂的外国小说属高雅,而王朔一类作家写的市井小说被认为粗俗。学乐器,西洋乐器高雅,二胡、笛子之类的民族乐器现在已经少有人学了。为了追求高雅,这几年出现了“钢琴热”上万元一台的钢琴竟供不应求。这其中有几家是真正的钢琴爱好者呢?一部乔伊斯的尤利西斯,连作者本国人也知音寥寥,而在我们国家竟发行几十万部,一个译本问世,马上又出了一个译本,这些购书者果真读完了,读懂了这部书吗?
把艺术分为雅与俗,我总感到困惑,这雅与俗的标准是什么呢?如果说把外国的艺术形式视为雅,而我们民族的艺术形式视为俗,那算不算崇洋媚外呢?如果把一小部分人喜欢的艺术形式视为雅,而“引车卖浆者”喜爱的艺术形式视为俗,那么我们的文学艺术如何为全体人民服务呢?
当然有的人会说,这就需要引导,通过小部分人坚韧不拔的努力,最终使全体人民接受高雅艺术。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民族就高雅了吗?
高雅艺术是否高级姑且不论,一个社会,人们爱好,文化修养,所受的教育等等因素千差万别,因此对艺术的爱好也存在差别,这种差异的存在就要求我们的艺术家创作不同风格的艺术品,以满足各个层次人们的需要。如果全国人民都学意大利歌剧,都听交响乐,那么这个世界不是太单调了吗?
一种艺术能在人民中流行,自有它存在的根据。艺术的百花园中,牡丹芍药固然艳丽。“绿荫冉冉遍天涯”的小草也为大自然增添了不尽的春色。我们不必一会儿把通俗文化捧上了天,一会儿又要普及高雅艺术,极力贬低通俗艺术,海纳百川方能成其大。让一切有益于人民心身健康的艺术之花在祖国大地盛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