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深圳福田警方分别在上沙下沙、沙嘴召开两场公开处理大会,对近期在开展专项行动中抓获的100名涉嫌操纵、容留、强迫妇女卖淫,路边招嫖卖淫嫖娼,派发色情卡片等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了公开处理。公处大会吸引了千余名当地群众前来观看,并在网上引起争论。(南方都市报)
11月24日起,一场扫黄风暴席卷福田,这场打击整治涉黄犯罪的专项行动将持续两个月。前天下午,福田警方召开两场公处大会,对行动中抓获的100名涉嫌操纵、容留、强迫妇女卖淫,路边招嫖卖淫嫖娼,派发色情卡片等违法犯罪人员进行公开处理。
在公共场所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将涉嫌卖淫嫖娼者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并吸引了上千群众前来观看,深圳福田警方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争议。新浪为此作出的网上调查显示,近七成人对此表示反对。
近几天,笔者发现对与此事反对者有之,支持者有之。对于深圳市公开处理卖淫女、嫖客等人这件事情,笔者十分不赞同。毕竟,深圳市公开处理卖淫女、嫖客等人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无论犯人还是没有违法的公民都有隐私权,这样毫无顾及的揭露人的隐私,而且是我们国人十分顾及的性隐私,对于那些卖淫女和嫖客来说是十分痛苦的,对于他们以后的生活必然带来很大的影响。
诚然卖淫女、嫖客等人违犯了法律,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根据法律规定卖淫是无罪的,她们仅仅违法了法律,并不代表犯罪,犯罪和违法不是同一个概念。对于严重的犯罪分子,我们给予公开的处理,能达到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而对仅仅是违法而没有涉及到犯罪层面上的卖淫进行公开处理是不是达到震慑的作用呢?
据法制晚报12月1日报道:截至今天上午8时30分,共有105585人参加了新浪网的“您如何看待深圳公开处理卖淫女和嫖客?”调查,其中,72999人表示反对,占69。14%。反对者认为公开处理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近七成的反对之声,在如此大的反对声之下,深圳福田警方是否考虑到民意呢?考虑到卖淫者的人格尊严呢?毕竟卖淫者以后的生活还很长,难道让她们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别人的歧视,让她们以后在别人的歧视下生活?
在此,笔者想到在古代有种刑罚,那就是在犯罪分子的脸上刻上字,让他们永远摆脱不了罪犯的阴影。可我们生活在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新时代,对于公开处理卖淫者是否是等同于给卖淫者脸上刻上字呢?这样是否给卖淫者以后的人生带来黑色的阴影呢?
卖淫者也有尊严,也有隐私。深圳福田警方把她们隐私暴露在阳光下,是否要考虑一下她们的尊严呢?
事情已经发生,笔者希望以后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