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对此体会很深。我特别喜欢听英文歌,也喜欢学唱,并且一些经典的英文歌,如yesterday once more、right here waiting、because i love you、i love you more than i can say等等,我可以非常投入地歌唱,那些歌词已经深深地融入我的心灵,我慢慢学会了领略西方人如何表达真挚热烈的情感,在和中文歌曲的对比中我更加喜欢英语和汉语,我沉醉于两种语言的美妙。用英文放声歌唱,对自己的情绪也是很好的宣泄和疏导,当然自然而然,也掌握了不少地道的英语表达方式,和一些修辞手法,这也算是快乐学习的一条途径吧。
我的专业是英语,但喜欢程序设计,喜欢欣赏诗歌,探究哲学和宗教我兴趣在此,因此我就喜欢做诗歌、哲学和宗教方面的英汉互译,两种语言文字的转换工作是对一个人文化修养和语言表达的综合考察和锻炼,所以千万别忽视了英汉互译在英语学习中的重要性。
读书如吃菜,选书像选朋友。对我而言,真正的好书就好像我的知己朋友,不厌百回读的。说专业一点,就是要处理好精读和泛读的关系。一般的英文报刊杂志,只能作为我的普通朋友,偶尔阅读,长点见识,获得一份轻松和愉快,这些当然属于泛读的范畴,我采取不求甚解的态度,了解其大概意思即可。英文世界名著,选择一部或两部自己特别喜欢的,凭直觉就喜欢的作品,就好像喜欢一个女人而说不出理由一样,对我而言,我喜欢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jane eyre),语言文字的优美不用说了,简爱有思想,有见地,人格独立,追求平等纯洁的爱情,几乎成了我心目中理想的女性,经常阅读这部作品,而且细细品味,我的思想不受影响是不可能的。
另外两个人的英文著作,对我影响特别深,不能不提及。一个是林语堂,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写宇宙文章。他用英语创作的一些列作品曾经轰动欧美文坛,并且影响深远,其中有的被美国大学选为教材,有的被政府高层倚为了解中国之必读,一直被视作阐述东方文化的权威著述。其次还因为林语堂高超的艺术造诣和非凡的文化修养。再者,应是惊叹于林语堂那“极其美妙,令以英文为母语的人既羡慕敬佩又深感惭愧”的精纯娴熟的英语。我喜欢细细品读他的英文作品,如吾国吾民(my country and my people)、生活的艺术(the importance of living),他的译作也是我的最爱,如浮生六记(six chapters of a floating life),阅读林语堂的英文作品,领略其思想的芬芳,学习其语言的精妙,是我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快乐时光。
另一个是印度哲人奥修大师的英文演讲,对我影响最深。他的英文演讲,在语言形式上是很简洁、精确、纯净,富有音乐的旋律性和节奏感;而其内容上又是极其深刻、博大、强劲,富有无限的穿透力和启示力。这两方面特点的结合几乎可以说是完美的。奥修是在演讲,是在对着人演讲,而不是拿着稿子在读,他从不在读,他只是在流动,他说:“当我对着你们演讲,这实际上是宇宙在使用我。我的词语并不是我的词语,它们属于宇宙的真理,那就是它们的力量,那就是它们的权威性,那就是它们的魅力。”...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