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可以有多种情形,一、爱而不得。你爱别人,但人家不爱你,你苦苦追求,仍不得其所爱,甚至惨遭拒绝,感情和自尊同时受伤。不过这时你如果爱的够深,就感觉不到受伤的自尊。只有爱的绝望。待到自尊意识的恢复,是以后的事。那时你就会历历在目的回忆起当初的“痴傻”耻辱就会再现,被轻视的感觉就会加倍的刺伤你的心。而久已淡漠的失恋的痛苦也会伴随出现。不过人最愿意深藏的也是这种情感,因为他不愿意承认自己不被人要的历史。二、被动的分手。两个人曾经相爱,有过互相愉悦的往昔。但对方已不爱自己,而自己还深爱着对方,抛舍不下这段情感,努力想挽回对方的心。影视剧中处理这样的情节时,常常让人物说这样的台词:你有什么不满意我的,我可以改。现实生活中也有人这样说。不过无论你怎样改,都不会让他回心转意,因为他对你这个人不感兴趣了。除非出现这样戏剧性的情节,天上掉下一块石头砸向对方,你为他挡了,救了他一命,自己反受了伤,或者残疾了,他或许还能再要你。不过这还得看他有没有良心。如果你为他壮烈牺牲了,他可能会记你一辈子。但要是他没有良心,就会觉得你是傻子,一点良心谴责都没有。三、两个人不再相爱,自然分手,这就没什么可说的了。不过刚分手那段时间,都会有类似失恋的感觉。四、自己暗恋的对象和别人相爱了或者要结婚了。这种感情也许最难言,难言也就只有独自咀嚼消化了。如果谁看到身边的朋友突然变得精神恍惚,心不在焉,神不守舍,与平时相比,不明原因的闷了许多,又极力掩饰。而此时,你的另一朋友身边恰好有了异性恋人或宣布了婚期,那你身边这个神情恍惚的朋友就可能是个暗恋者。他失恋了。失恋还可以举出另外的例子,不过这里不在赘述。
失恋也可以称为爱情上的失意,有的人还可以为之自杀,可见其魔力不在一般。曾有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子说她在失恋时,真的想死,但又知道死不掉。不过有的人真的死掉了。为爱情而死其实是最傻的,因为爱情是一种短期的精神疾病。在正常情形下,绝不会死。但犯病了,就会很轻易的死掉。因为失恋而死掉的人在那个时代都有,我想一千年以后,倘人类还在,也还有人为爱而自杀或者杀人。只是在较为浪漫的时代,失恋者忧郁至死或者自杀的要多一些,而在现代,失恋者杀人的例子就要多于自杀者了。
失恋当然是一种痛苦,这种痛苦源于很深的生命本性,这种本性就是渴望与所爱者合而为一,去创造出感天动地的快感,繁衍不息的生命。而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会撼动生命的根基。如果只是宣泄本能,随便找个异性就行了。但事实上,即使是动物,在交欢时也还要有一些相互的喜爱和愉悦。寻找所爱者是所有动物的本性,即是本性,寻而不得或得而复失也就屡见不鲜了。所以失恋也可说是一种生存的常态,而且还不是人的专利。我在想象一头公牛或是一只有着美丽翅膀的小鸟的失恋。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