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我就是个庸人,首先体现在长相上。长的不但不帅,还又矮又丑,这可能是我身上唯一有特色的地方。学习成绩不好也不太坏。各项活动基本没有我显山露水的时候,在球场上我是最后替补,辩论会上是只能鼓掌的主。就连找女朋友这在大学里这么重要的事,也只好故做清高,其实说白了是没人看的上我。大学里的女生心高着呢,连歪瓜裂枣的丑女还心慕那些校园风云人物,谁看的上我。
我苦闷啊,我得找个出路,不然就我这样,上了复杂的社会,我拿什么生存?
我思想的转折点是暑期时回家,我家在农村,没事时我就帮着我妈喂狗喂鸭。我家养了十多只鸭子,我每天去喂它们,它们见了我并不欢迎我,反而对我时时警惕,嘎嘎乱叫,像防狼一样提防我。恨的我骂,一群不知感恩的家活,早晚杀了你们吃肉。
说到感恩,我想起了我家那条黑狗,应该说是条赖皮狗,腿上有好几处已掉了毛,长的和我一样赖赖巴巴,可我还是从心里喜欢它。我每次别说喂它,就是一出现在它的视线之内,它立马就会摇头晃脑大力摇它那条掉毛的尾巴,以示对我的喜爱与敬重。有时它犯了错误我对它痛骂并施以老拳,它会五体投地口中呜呜有声可怜地表示要痛改前非,让我的气很快消散。它得到的好处就是每当有肉骨头,我总是第一时间想到它。这时它的尾巴总是疯摇,并在我骨头没给它时不住地用舌头舔我的脚,让我有沙皇般尊贵的感觉。于是我总是笑骂:“吃吧,你这狗杂种。”
后来它叫车压死了,我对它进行了土葬,心中难过了好几天,在难过之余我把那些不尿我的鸭子吃了好几只,心里才舒服了许多。
我开始沉思,一条赖皮狗为何能让我这么喜欢它?那是因为它总是不失时机的对我献殷勤,以我的喜怒哀乐为中心的结果啊。唉,人都是喜欢身边有条听话的狗啊。像鸭子那样不懂事,居然敢对操纵着它生死大权的人不礼貌,杀了也活该。从那时起,我立下了做狗人的志向,我把这个发现命名为狗人哲学,我要不断地研究和运用,直到终身。
大三时,我开始物色朋友,过去我只有一个朋友,和我一样是个穷学生,虽然他很有才,但脾气却不小,这样的人我不能再交了,没一点用,我疏远了他,想办法对学院那个省城高官的儿子大献殷勤,我天天像条狗一样跟着他,我竭力地侍候他,吹捧他,在他心情不好时我甘愿俯首挨骂,他有什么需要我都当圣旨办。不到一年,他就离不开了我了。我的狗人哲学也初见成效。毕业时你知道吗,我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我成为班里少数几个留在省城的人,还在一家很有实权的部门当公务员。这都是他老爸的功劳。而我那位过去的穷友,到老家山村当了名中学教师。我后怕啊。我当时要是醒悟的晚一点,一定和他一样惨。所以我真的很感激我家那条赖皮狗。
进入机关,我发现能人不少,大多数人的工作能力都比我强。我当然不能屈服,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研究,我把他们分成三种人,一种是没有野心的人,这些人不想当官,只想安稳过日子,这样的人不是我的对手,另一种有才,经常在工作中做出很好的成绩,但却侍才傲物,这样的人也没有威胁,领导早晚会收拾他,说不定最后混得还赶不上第一种人,这种人最终命运就是累活永远是他们的,但好处永远别想得。只有第三种人也就是狗人是我的对手,他们时时关注领导的眼色,急领导所急,想领导所想,这样的人才是我最大的对手。当然这也有高下之分,有些人不稳,比如多喝二两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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