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是错看你了。”
最后一句话铿锵有力地落入兰休耳中,可他望着那张义愤填膺却仍可爱得让人想咬一口的小脸,眨了眨眼,缓缓张口,吐出的还是一句:“不用!”
“喂!你就是想跟我作对是不是?”恩同火了,她就知道,她就知道!哼,这个没风度的男人记恨她吃掉了他家所有的腌肉,就连豆腐干都没留一块给他,害他每天只能吃大白菜配白饭。想她霍大小姐是那种什么来路不明的食物都乱吃的人吗?她愿意吃他家的东西,是给的他面子耶。谁知道他不但不知感激,还挟怨报复!也不想想,他有多对不起她,而且她之所以舍烟霞山庄大厨的极晶料理而就他家的清粥小菜,还不是为了让他多看两眼他梦寐以求的“枫红”?想她如此一个品德高尚之人,他不懂得欣赏与珍惜,还处处与她作对。“我不是想跟你作对,而是那个黑衣人根本就进不来。”把恩同几乎贴到他坚挺的鼻粱七的小脸向左后方移了四十五度,兰休几乎是叹息地道,以上类似的对话其实在这半个月来不断地重复,刚开始他还据埋力争地跟她辩上个两句,但是在第十天他就已经彻底地放弃——他实在是没力了。“耶?是耶!”只见那个黑衣人就在离他们不足四丈之处,却好像看不见他们似的,老在原地打转转,还不时地抓耳挠腮,好像很困惑的样子。
“你是用了什么妖法把他困在那里的?”恩同兴奋地夹紧了手脚——因为她身高只到兰休的胸口,即使踮高了脚也只能正对着他的薄唇。如果她要想跟他面对面讲话以增加气势的话,一个方法是站在板凳上,而另一个比较快捷方便的就是用脚夹住他的腰,用手圈住他的脖子。当然,这种虽不雅观却绝对称得上高难度的动作也只有她霍姑娘做得如此完美啦?“那不是什么妖法。”兰休一面稳定心神,一面道:“霍姑娘,你先下来好不好?”这小妮子虽然个性恶魔了点,但她那一派天真单纯的模样,却总让他对自己的生理反应很有愧疚感。可,偏偏男人的身体有时候却又是不受控制的。
“不要!”恩同很干脆地回答,并且把身子更往兰休怀里挤了挤。大概是她比较习惯江南温和的气候的缘故吧,到了北方,即使包得像只小狈熊,她还是会觉得冷。休正好跟她相反,虽然是个病人——不过她至今还不知道他到底生的是什么病,不是因为她不关心他哦!你也知道她的记忆力差,忘了问也是情有可原的嘛——但他的身体就像是一个大火炉,即使只穿一件单衣、一件夹袄,手脚仍是滚烫的。她现在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把自己整个地投进他怀里。想到这里,嫩白的小脸也毫不客气地在泛着热气的肩窝里像猫咪擦脸般搓了搓。嗯,她摔的那几跤真是太划算了。决定了!她回江南的时候一定要把休一起带走。也给爹娘看看她从北方带回来的大暖炉!呵呵呵呵——恩同笑得是很快乐,兰休却因为她一时的无心之举而把全身绷得如热铁,肾上腺素更是猛增,可又狠不下心甩掉这让他既甜蜜又痛苦的负荷——算了,随她吧!只要地高兴就好。谁叫他没等到那个把他当天神在崇拜的枫红,却等来一个貌似枫红,却总是奴役他、欺压他的小煞星呢?“喂,你那到底是什么妖法嘛?”容易学的话她也要学起来,然后回去唬人,特别是当她嫌身边的人太聒噪的时候,就不愁没有办法治他们。
“跟你说了不是妖法了,那只是一个阵势!”其实整座枫林就是一个阵,是他在二十岁那年自创的,因为全是由枫树来摆成,所以他称之为“枫迷”至今还无人能破得。
“你是说奇门遁甲?”她学东西很快,但忘得更快,所以很多东西她都只是知道名字而已。“对。”兰休调整着自己的呼吸,总算是把骤升的**给压了下去。这种事多来几次.不知道他会不会英年早逝?“什么人都会在里面迷路吗?”用枫树摆阵还真有意思,明天地把休带回去的时候,让人把这片美丽的枫林也绐铲回去。然后她就跟休住在小竹屋里,让爹娘都找不到她。嘻嘻,以后做错了事就不怕受罚啦。“当然。”看恩同笑得连口水都快流出来疑惑地问:“有什么问题吗?”
“没——”突然脑中灵光一闪“那我是怎么进来的?”
耶?两个人画面相觑,是啊,如果这个阵能困住所有的人,那么她这个根本对奇门遁甲一窍不通的小女孩是怎么进来的?想啊想,想啊想,想得两人部快变成石头了,最后还是一声很小的声音打破了二人之间异样的沉寂。“咕——”真的是很小的一声。
“你饿了吗?”由这个问题可知,兰休对这种声音根本就不陌生,实际上,这十几天听到的咕咕声比他这辈子听到的都多,他想不熟悉也难。
对大多数的闺女来说,不管是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还是在大街上大声叫卖以求得两餐温饱的平民女子,在一个男人面前发出这等声音,都会忍不住害羞那么一下下,厉害一点的,上吊都有可能。但,这些女人都不是我们的女主角,而我们的女主角也不是这些女人,所以她的回答是——“对!不过我今天带了鸡腿来哦。”天天吃他的实在是不好意思——真正内幕是好吃的都已经给她吃光光,而她又不想虐待自己的胃。
左手兴商采烈地从兰休的脖子上收了回来,但至空如也的小手却让恩同立即尖叫出声:“谁偷了我的鸡腿?!”
“我一定要抓住偷鸡腿的那个家伙,把他扔到油锅里炸,当狗肉卖绐别人,挣得的钱拿来买十只老母——”
“呃——霍姑娘!”兰休突然打断她暴力血腥、不人道的计划。
“千什么?”恩同恶狠狠地瞪着那个胆敢打断她惊天泣地的伟大复仇计划的家伙,看在他是温暖又好用的休的分上,允许他有三十秒的辩解时间,否则让他跟偷鸡腿的贼同罪?“那个——”兰休突然把恩同的手脚都紧紧地束缚住,然后稍稍退后了一小步“你的鸡腿是不是这个?”兰休一移开,他原来所站的地方就出现一只色泽金黄,看起来就很美味的鸡腿,只是这会儿它沾满了泥土,并且被踩得扁扁的,卖相不太好。其实她在扑进兰休怀里时鸡腿就已经掉了,只是她急着要兰休帮她揍人,所以没注意。而兰体差点抱着她摔一跤就是因为不小心踩在鸡腿上,只是当时无暇理会这等小事而已。“我不管,我不管,你要赔!你要赔!”手脚的被缚并不影响恩同为自己的肚子——错,应该是为自己的可怜的鸡腿请命,所以仍揽着兰休脖子的右手用力一箍,开始猛力摇晃起来。“好、好,好!我赔,我赔!”他就知道她没那么好打发。兰休仅留一手环住恩同的腰,一手使劲地掰开她的手。看她个子小小的,力气倒不小,差点掐得他没气。而且,说实话,如果这个小耍赖鬼不趁机赖给他,他还会觉得奇怪呢。
“还要帮我把那个家伙打发掉。”休答应得太快,反而让她觉得自己提的赔偿是不是太简单了,所以加点活儿给他表现一下好了。(其实还是想看兰休的-表演”)兰休看看那个仍在原地转悠的笨家伙,突然很想给他一点教训“你先下来。”恩同乖乖地爬了下来,并且噔噔噔地跑进屋去拖那张独一无二的凳子出来,准备坐下来看戏。但是凳子刚放好,就看见兰休又走了回来。
“耶?你怎么回来了?”不会是打不过那个比猪还蠢的家伙吧?“处理掉啦。”那种三脚描,他用上三招已经是看得起他了。
“我什么都还没看到耶。”事关自身利益,恩同一向是坚持拗到底。
“那你要我怎么样?”根据他少少的经验,如果他胆敢说一句“没看到是你家的事”他就等着为自己选块风水宝地吧!她是绝对会把他给烦死的。
想丫半天,恩同丢下一句:“先欠着!”因为黑衣傻瓜已经不在了,总不能叫他把她给揍一遍,那可是会出人命的呢,所以退一步让他先欠着,以后有机会再拿出来用“你可不能因为我记忆不好就赖账哦。”“不会。”她记忆的确有点不好,两个时辰前做的事,两个时辰后就忘了,但这并不表示他就有机]会“赖账”因为她是典型的“忘恩记仇”她甚至可以忘掉老爹老娘的姓名,却忘不了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大哥偷吃掉她一个芝麻烧饼。而他又怎么敢奢望自己是那个万中挑一的幸运儿呢?“好了,我肚子饿了!先说好,我不吃大白菜配白饭哦。”其实怀里还有两块饼,只是一般不到万不得已,她不会吃光身上的食物,否则怎么饿死的都不知道。就像上次,为了小小的两块花卷,她居然变成受尽委屈的小可怜,后来还要装疯卖傻才混过去。看来以后她睡觉也要把食物放在睡衣里才行。“行。”兰休拿了个篮子,装了一点油、盐之类的调味料进去“走吧!”“去哪儿?”跷着二郎腿靠坐在椅子上的恩同问。
“跟我来就好了。”
“先说好,一定要好玩哦!”“你什么时候跟我在一起无聊了?”
“万-就是这一次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