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过被他们的班主任揪去剪掉了。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留长头发。我总觉得我跟这个小镇的居民格格不入,可是,我又必须跟他们融在一起。十二年了,不容易。说实话,我并不爱这个小镇,可是我竟然在这里生活了十二年。我并不爱它,并非它的贫穷,并非天的天气不好,民风不淳朴。当初我就不喜欢这里,也有选择的余地,可是我竟然就选择了这里。然后,就是一步步的煎熬与绝望。我知道我的生命中最美好的时间将在这里消耗掉,而再剩下的日子,更加渺茫。我的长头发在这个小镇逐渐被人习惯,已经失去了飘飞的意义。
在一天清早的时候我走到一个蹩脚的理发师那里,我说老板把我的头发剪掉,越短越好。理发师拿着剪刀,一脸愕然。他说这么好的头发为什么要剪掉,我说总要剪掉的。我听见剪刀在我的头顶上不自然地歌唱,我感觉理发师的手在轻微地颤抖。
真可惜。他说。
妹妹读初中的时候,我是他的老师。一转眼,她已经进大学了。有一回跟她聊天的时候她说:二哥你知道吗,那时候,很多女生都喜欢你呢。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你的头发。
我浅浅一笑,声音竟有几分凄凉。
五
我说过我不爱这个小镇。
其实小镇还是很有特点的,四围是山,而且青绿;镇子就在山脚一隅,平平仄仄,远离尘世的喧嚣;离我所居住的小学不到五百米的地方,有一个瀑布,倘是仲夏,水源充足,那瀑布便是铺张得很宽的带子,看上去也挺美的。下面的水潭不大,可是水极清亮,深浅适中,而且隐蔽,适合裸身洗澡。可惜小镇的晴天不多,加上瀑布潭水处背阴,水很冷。很多年前与妻去过一回,再不敢洗第二次。可那些孩子不怕,前天我就见几个孩子蹲在水潭边,身体瑟瑟发抖,牙齿打架,可是依旧想洗。见我过去,才提着衣服裤子一遛烟跑了。他们像是小学高年级的,或许是七年级的新生也不一定,要不怎么会怕我?
我是一个人去瀑布的,原想拍点风景,没想天气突然阴下来,加上是秋了,水小,那瀑布瘦瘦地挂在那里,楚楚的感觉。周围的树叶,红绿相间,高树已被周围的居民砍来做柴了,所以原本密密的林子,显得有点稀落。远一点的山坡上衰草连天,一些白色的小花凌乱地开着,怕冷的样子。于是没了拍的心情,就顺着溪水一路往下,直到它跌下更深的山崖,变成另一条更为寂寞的瀑布。
镇子四围的山,数东边的最高。其他几面都上去过了,比如北面,就曾经带女儿上去过。可是东边的山很高,山上更是荆棘丛生,不易上去。今年夏天的某个中午,我准备了一瓶水,爬上山顶。很陡,荆棘很多,我身上被刺抓破了好几十处。到山顶的时候,发觉上面果然人迹罕至。山顶长满怪石,杂草随意地铺着,很原始很干净。下山时竟发现一条毛路,原来我不那么费力就可以穿过荆棘的。
回家的时候有朋友问我从哪里来,我说从东面的山顶。他说你真可以,那样的地方也去。我想这巴掌大的镇子,没有什么地方你没去过了吧?而另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说的,他说,你不要成天呆在电脑前写什么了,那么多写字的有多少人写得出成果来?多跟大家吹牛、打牌、喝酒吧。这个朋友写得一手好毛笔字,不过最终也没当成书法家。
谁说这个镇子我已经走遍了?我像一个来到城市打工的乡下人,始终无法走进城市的内心。
六
我给一个诗人朋友说,我写不下去了,我就要崩溃了。
我说我感觉特别寂寞。
那个朋友的诗在省里还算有点名望,前几天刚获得省政府颁发的省文化艺术奖。他很自负,蜗居小县城,可是在云南不可一世。很多年前,他也是那个小县城里的另类。他说,他写诗都是写来玩的。只有我知道他写诗不仅仅是玩。
有一个夜晚我疯子一样骑着摩托车跑六十公里的乡村公路闯进他的办公室,然后拉另一个也玩诗的朋友一起喝酒。我们在小酒馆里喝得头昏脑胀。我们不谈诗,我们只谈女人,谈腐败,谈我们都认识的某个人,谈天气,谈酒的味道,谈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我早已戒烟,可是我还是抽了两支。不就两支么,回家后,一切照旧,不抽就是。
午夜时分我们离开了小酒馆。喝醉了的,就睡觉吧,没喝醉的,可以写一首诗,或者,看着天花板,什么事也不做。
2006-10-ghtqj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