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点一过,手机开始发悦耳的铃声“老婆接电话了,啵一个!”我开始眉飞色舞,笑得明媚又夸张。刚和老公语言温存完毕,lili盯着我还在上翘的嘴唇唉声叹气:“真羡慕你呀,每天都像在蜜月里,明明已经奔三的人了,还大而化之地挂着一张十九岁最后一天的脸。”lili的话倒是不假,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这样一不小心把日子过得像蜜似的甜。每天哪怕再忙,都要给对方打个电话,只要是他的电话打来了,我会立刻丢下自己手上的事,眉梢眼角都满含着甜蜜,任那快乐一点一点肆无忌惮地在心头洋溢,这么说吧,这样的日子会让我感觉到连周遭的风都是甜的。
“没有办法,每天我只要一想到我家男人的那张脸,就兴奋得不行。”lili用惊诧的眼神把我从头到脚打量着:“妖精啊妖精,你到底是有什么魔力,能让老夫老妻天天都能过上激情燃烧的岁月。女人活到你这份儿上,也是值了。”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打趣“要不,你也把你老公交给我打理两天,再让他告诉你,我对他施了什么法力。”“不行,老公给你,还不是肉包子打狗,回得来吗?”我笑笑地下楼,一路小跑,满心都在想,一会儿要给他做什么好吃的。
其实我衣着朴素,面容清淡实在担不起“妖精”二字。但我现在的老公是我们认识四个月后,生生地从他相恋四年的女友手里抢了过来的,如果没有一点妖精的法力,又有几人能及。其实做妖精我也有自己的七十二变,但千变万化也只是两个字--香水而已。
做女人得有好的眼光,譬如对香水,亦如对男人。我的男人是我一眼就看上的,原来他也不过是朋友的朋友,偶尔聚在一起,仿佛茫茫人海只等待着那一场际遇。白晰的手指,不羁的眼神,对女人细致妥贴的照顾,分寸拿捏到最舒服的部分。明明满眼桃花,却混不沾身。与身俱来的贵气,只一眼便知道这是男人中的男人。就凭这一眼,爱已经在心头泛滥。可是好的男人,总有人会比我先遇到,比如他在我们认识之前已经有了相交四年的女友。
爱情里没有先来后到,想要的,没有理由不去努力。因为开始便存了色心,于是留下了他的联系方法。借书还书是最高雅堂而皇之的理由。小说、杂志、影碟,只要他有的,都要找了来看。出门前二十分钟涂上香水,时间可以让香味慢慢渗出,挥发提原先最媚的部分。将香水过滤了一遍,不至太浓烈。绿色情调香型刚刚合适,像熏衣草、石竹刚萌芽的嫩枝绿叶在户外散发出的青草香气,要给他一种清新、鲜洁、舒雅的感受。一来二去,他还有什么理由不产生好感?还他书报,犹存余香,反反复复地回味我们相见的每一个片刻,每一个回味,都是心旷神怡的清爽。
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不经意地并排走着,会有似是而非的触碰。想一个小小的拉手,都让他心神不安。 怎么办?香水香水全靠你。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香水是女人的第二层肌肤,他触碰到我之前,就已经先碰到了它。
先神清气爽地洗一个澡,再施展我的香水魔法。由于香氛精华往往是向上散发的关系,我就用稳定而高雅的森林调香型香水从小腿开始向上喷,让香氛更加环绕着我。为了让香味均匀地洒落在每一寸肌肤上,我穿衣前将香水喷在空气中,然后旋转身体,穿过香雾,这样我就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香美人了。配以小小的矜持,令我在若有若无的香氛中从容地展现自己的优雅,从此做了一个让他难忘的淑女。
一个有心,一个会意,爱情里谁都不麻木。他已深深中了我“鸦片”的毒,开始不安,开始自责。一边是四年相依情深义浓的女友,一边是痴缠妩媚的香水妖精,任谁都难以取舍。见面的频率开始减退,他要思考,他在挣扎。似乎熊掌是他所欲,鱼也不忍丢弃。我不学笨女人,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招儿,我和她你到底要谁,留下一句话,不然便从此绝决。这样只会惹得男人生厌,即便用他的怜悯把他绑在了自己身边,也如同守着一具木乃伊。
我笑笑地,不言不语。要求不高,每月见一次也是可以。每月只有一次的机会,我又怎能不珍惜。香水妖精又得变变变了!这次得让香味更持久一些。用上我的“层叠穿香水法”用同系列的沐浴用品洗澡,然后在全身喷上淡香熏,最后点浓度最高的香水或者香精在脉搏上,这样香气可以久久环绕不散。
还是我钟爱的木香型香水,是森林清香味道,神秘而又富于个性。给他一种进入雨后森林中清凉与安静。微凉的夜色里,我娴静温柔没有一句话,第一次他牵过我的手就这样走着走着,大街小巷,不知疲倦。我有些心疼“心里烦,就到我那里去坐坐吧。”
顺手从架子上取下精油,从薰蒸灯台上加上清水后,滴入三两滴精油,点起无烟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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