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特楞了一下,冷声道:“死了就不是组织的人了,带走。”
“放了我的女儿,我跟你们走。”
“你没有商量的余地。”
眼前这些YS分子就要离开,王艳兵第一个人忍不住了,低声道:“动手吗?我看不下去了。”
别说王艳兵,何晨光等人也忍不住了,包括陈善明也坐不住了,他们毕竟是兵,就算不是兵,这样的事情,是男人都坐不住。
“先别动手。”何晨光压住了王艳兵,然后看着张陆。
何晨光很清楚,这里张陆才是说了算。
张陆也不是冷血动物,这样的场面就是强抢民女,放在古代都是被史书口诛笔伐的对象,但那些都是无良官二代干的事情吧,YD是什么东西?看装束就是没有背景的嬉皮人士,说白了,就是屌丝,竟然大摇大摆抢人,可见无政府主义的乌托邦,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绝对自由应该来自规则。
这些想法闪过张陆的脑海,他算是弄明白,这里所谓的乌托邦是什么东西了,冷声道:“我们是猎人,动手也没什么,不过,你们坐着看戏就行。”
张陆右手食指与中指夹着一只木筷子,用劲一弹,灵犀一指来自火之杀势,而火之杀势是力量的压缩爆发,这是炸弹树第三形态,气血爆炸的巧妙运用,因此,射出去的筷子跟匕首也没什么区别。
嗖嗖……
张陆连续弹射两次,筷子分别刺入两个歹徒的手掌,从手背刺入,疼得两个YD武装分子同时惨叫。
贝莎获得自由后,立刻跑到妈妈的身边,抱住了妈妈,不过她没有哭,这是用愤怒的眼神盯着这些人,至于她为什么得救了,她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艾特看着两个手下的伤势,脸色极其难看,环顾了四周一样,此刻店里只有张陆几个人在坐着吃面,其他顾客早已跑出去,这个一行7人,显得格外鹤立鸡群。
就算傻子,也知道这伙人干的。
艾特打量着张陆等人,突然拔出一把手枪,走向张陆,指着他的脑袋,冷声道:“朋友,全部站起来,是不是你干的。”
张陆点了点头,很干脆道:“没错,是我,不想死就滚。”
对方使用的是一把古老但很有历史意义的手枪,德林格手枪,单一枪管,因体积小而广受欢迎,不过这把德林格已经做出了改进,比如遂发方式改变了,但张陆在986学院看过了很多宗卷,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经典明枪的战事传奇》中,列为具备纪念价值的手枪,而他出名方式历史都有记载:最小巧的手枪,刺杀了M国历史上最优雅,最受人民尊敬的总统。
张陆不是想死,也不是托大,而在咫尺之内,以他的反应能力,完全可以制服对方,也就是说,对方一个念头,张陆都能提前一秒知道了,而1秒内,张陆能做出6个以上动作了。
听了张陆的话后,艾特明显一愣,然后笑起来,这什么人?死到临头还嘴硬?这也没谁了。
对方傻吗?刚才筷子的威力他还记得清清楚楚,只能说这是一个狂人,而狂人往往都因为大意死了,比如刚刚被自由治安队抓走的YD头目之一。
艾特是一个好色而谨慎的人,所以,他决定突然开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