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中最大的一场仗打,眼见大都城就在眼前,谁也不想在这个关键的时候缺席,果然,才是进入大都路的第一仗,不过千人的规模,就已经打得艰难了许多,连老都头都中了箭。
男子依令让他的人全都伏在了野地里,既然阵型没了,打法当然也会变,由排枪变成了自由射击,虽然拿着没有膛线的前膛燧发枪,可是在百步以内的距离上,准头依然毫不逊色。
“砰”
他略略抬起头,一枪掀掉不远处想要接近的敌军步卒,然后一低头,只听得“铛铛”两声,圆形宽边高强度聚脂头盔上被狠狠砸了两下,那是敌人的破甲锥所致,在这个距离上,如果是铁甲,此时他已经身亡了,可这种看似轻飘飘的帽盔,是那种半球形加上宽檐的造型,当箭矢射上去时,会极大地抵消冲击力,最多在上面留下一个坑而已,这是他们北伐以来经过无数大小战事得到的经验,根据前线将士的反映,帽盔的材料也是一再改进,最早使用的硬质塑料很容易炸裂,不如现在的坚韧。
前膛枪卧式射击的麻烦之处在于装弹,他们采取的是侧卧装弹法,只留给敌人一个圆盔在外头,哪怕箭矢打得头顶“铛铛”作响,不过是隔靴搔痒而已。
正面攻势放缓,两个侧翼却打得火热,第一都和第二都踏着鼓点快速进攻,用猛烈而密集的排枪将敌人压向中间,渐渐形成了一个凹形的口袋阵,正面无法突破,侧后又受到威胁,眼见着就要被宋人包进去,渐渐地这些步卒有了几分动摇。
“他们快挡不住了,副万户,再不撤就没有机会了。”
李世安离着他的队伍差不多一百步远,把前面发生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宋人的反应之快,变阵之坚决,远远出乎他的意料,这是一支从荆湖打到大都城下的老卒队伍啊,能与这样的队伍打成焦着,在伤亡已经过半的情况下依然死战不退,可想而知也是一支百战老卒,如果是以往,这样的兵每一个都是宝,可他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什么话也没说,因为如今的形势,已经不是这一千个老卒所能左右的了。
战场的形势瞬息万变,郑福的策略起了作用,两个侧翼猛烈的攻势使得敌人剩余的四、五百名步卒渐渐集中到了中间一块不大的区域,他们再也没有之前那样的腾挪空间,只能一齐向前冲。
“啾啾啾”
中年男子吹出一个拉长的哨音,这是全队集结的信号,所有将士纷纷从地上爬起来,一个挨一个迅速排成战斗队列,与此同时,左右各个战斗小组迅速向他们靠拢,很快就结成了一个完整的百人左右直横阵型。
“前一军第三指挥,前进!”
中年男子大吼一声,百人队伍踏着鼓点的节奏稳步向前,包铁的牛皮靴子高高地抬起又落下,在泥地里踩出一个个深深的印子,对于他们正面的元人步卒来说,那些高大的身影、一致的装束、整齐划一的动作、甚至是坚毅的表情,都如同一面难以撼动的移动城墙,从三个方向沉沉地压过来。
“不成了,不成了。”
“跑吧!”
宋人一往无前的气势终于让这些苦苦挣扎了大半个时辰的步卒们崩溃了,所有人不顾一切地朝后跑去,反而造成了拥挤,就在这时,清脆而整齐的排枪声又一次响起来,仿佛催命的鬼符。
“呯呯呯呯”
连续不断的枪声将这片小小的区域变成了一个难以躲避的死亡地带,拥在一块儿的步卒们纷纷中弹倒下,满地都是哀嚎声,跑出去的还不到百人。
李世安出人意料地在步卒开始崩溃之前就转身向回跑,当身后的枪声响成一片时,又停下脚步转头看了一眼,这一眼让他整个身心都在打颤,根本无法想像,身处这样的枪林弹雨中,是个什么样的可怕景象。
“咱们走!”
由于有了一次逃命的经验,他的反应远远超过那些溃兵,速度更要快上许多,就在跑出去大约半里地时,前面突然响起了极大的动静,大地似乎像他的小心脏一样发出了颤抖。
李世安猛然收住脚,不必伏地去听也能知道,那是骑兵奔跑时所发出来的声响,以这样的动静来判断,人数绝不会少于。
三千!
他的心一下子沉入了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