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家家凑一凑,一千人还是凑得出的,女人也不用闲着,烧水做饭都使得,用不了一个月,十天就能盖起来,谁要是偷懒不去,老汉拿锄头把打得他下不得地。”
不能怪他们如此激动,元人为了儆示,不准他们收敛遗骸,这么久过去了,只能偷偷去附近祭一祭,如今换了新东家,一来就要帮他们起祠立碑,哪里还坐得住,所谓国家大事,在戎在祀,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没有比让亲人入土更重要的事了,百姓们踊跃参与,正是他的目地所在,通过这件事将人心聚到一起,在作工中加以引导,合作社的成立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
“诸位的义举,黄某感激不尽,不过事情既然是公家起头,就不会做出白占民力之举,报酬就在府库里,明日你们使人进城去拉,还有铁质工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好工具,如何成得事,以往蒙古人在此,限制你们用铁器,因为他们害怕,如今是咱们当家作主,什么好用便使什么,再也不用看别人眼色。”
听他这么一说,百姓们更是欣喜不已,粮食固然重要,铁器也是非常有用的事物,往往有钱都买不到,听闻能够领到,哪怕不是自己的,用着也舒心,黄文斌和同伴被他们送出村子,踩上脚踏车时,再一次赢得了喝彩声。
在这些百姓的身后,几个鬼鬼祟祟的人影从树后头闪出来,相互之间看了一眼,分别朝着村口的方向跑去。
......
鄂州城下,汉水之侧,黑色衣甲的汉军骑如同一片潮水般扑向千步之外红色火墙,从城头上看下去,廉希宪的心里无端端想起汉人的一个成语。
飞蛾扑火。
在史泽波的眼中,宋人布下的是一个两翼伸展的鹤翼阵,阵形十分单薄,或许就是仗着什么劳什子火器,那有什么用?就算是唬人的震天雷,他们在庐州城下不是没见过,不照样破了城,当着城上众多同僚还有中丞的面,这一仗不光要打胜还要打得好看,于是他毫不犹豫地下达了攻击令,五个千人队依次排开,每三百骑为一排,拉出一个松散的横排,以便应付密集的火枪。
骄横归骄横,他们并不会轻视对手,更不会无视那些显而易见的证据。
这些从头到脚甚至连马身上都裹着甲的骑兵已经许久没有出现在战场上了,因为用不到,就连大汗的亲军怯薛实际上也是一支轻骑,不过盔甲精良一些罢了,更不曾用上马铠,而这些马铠是从州中的府库找出来的,本就是以前宋人的杰作,缺马的他们,不得不用这种笨法子,尽力提高每一个骑兵的作战能力,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它们穿上衣服,在元人看来十分可笑,不过此时顾不得了,能多一层遮护也是好的。
一千步,不是冲刺的距离,一排排汉军骑依次策马,由最前头的一排控制速度,由慢跑开始,速度要一点一点地加起来,两排之间的距离也始终保持在一个合适的数值上,五千重骑一齐跑动,马蹄子带着沉重的力量落下,大地仿佛被一柄柄铁锤一下下地砸着。
“咚咚咚”
无人不是心摇神曳,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身子,屏住呼吸,跟随着那道潮水
涌动的方向,连眼睛都不敢多眨上一眨。
一千步
八百步
六百步
五百步
四百步
三百步
这已经是轻骑冲阵的最佳距离了,可是掌握着第一排的汉军千户却没有打出提速的手势,因为即使是慢跑,在跑完这七百步之后,胯下的战马也是呼着粗气,汗味从覆在身上的铁甲之间散出来,倒底不是专用的重载马,根本受不得这样的重负,只怕这一次冲刺,大部分马匹都要废了,不过此时他在意的并不是战马的消耗,而是战果。
三百步,已经能看清宋人的阵型,他们并没有催马,只是原地等待着,哪怕以慢跑的速度,冲过这个距离也用不了多久,他们在等什么?
汉军千户的心突然不可自抑地跳动起来,一种莫明的恐慌从背上悄然升起,直往脑子里钻,不能再等了,他几乎是本能地拔出了长刀,高高举起,同时双腿狠狠地夹在马腹上,罩在铁甲里的嘴中呼出一个只有自己才听得到的话。
“杀!”
汉军骑以他为中心陡然变阵,最前排的三百骑依次加速,刚好形成了一个典型的楔形阵,一头扎向二百步开外的宋人骑军阵型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