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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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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那对顾盼生辉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一般,在大厅上众人的身上扫过,甚至无人敢与之对视,等到一个悦耳动听的声音响起来时,众人这才醒觉,来人居然是个女子。

    “诸位英雄能拨冗而至,在下不胜荣幸,在此与大伙见个礼,某姓金,人送名号‘红娘子’的便是。”

    明明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偏做一身戎装打扮,这种例子并非没有过,十多年前的红袄军大起之时,就有一位这样的巾帼,而在座的这些绿林,其中就不乏当年参与其事之人,只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今日又能得见一位,大厅上人人都为她的风采震得哑口无言,一时间无人答话。

    “让诸位久候,都是某之过,按规矩,当自罚一杯。”

    说罢,从一个手下端来的盘子里拿出一个粗陶大碗,就这么‘咕咕噜噜’地仰头倒下去,不到片刻功夫,满满的一碗就被她喝得滴酒不剩。

    雉奴毫不在意地将空碗放到盘子上,二话不说又拿起一碗:“这一碗,某敬诸位英雄,不畏艰险,与鞑子周旋了这许久。”

    第二碗酒,依然是一滴不剩地倒入了嘴中,没等众人反应过来,她又拿起了第三碗:“这第三碗,是多谢诸位顶风冒雪,赴今日之会。”

    三碗入喉,她将碗倒置于手,展示给众人,脸上的红晕,让她整个人如同一束跳动的火焰,这份豪气顿时折服了所有人的心,就连一旁郑老爷子,也频频颌首。

    “好!”也不知道是哪个先反应过来,带头喝了一声采,众人这才如梦初醒,纷纷群起鼓噪。

    要知道,这种粮食酿出来的酒,绝非寻常果酒可言,就是一个男子连干三碗也是很不容易的,更何况是如此俏丽的小娘子,绿林中人最吃的就是这一套,在他们心目中,大概也只有眼前这个火焰一般明艳动人的身影,才当得起‘红娘子’这个称号。

    “诸位心里一定在想,这一趟所为何来?不瞒大伙,在下之所以迟来,实是因为一桩买卖。”

    雉奴的话一下子将众人的胃口吊了起来,对于他们这些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盗匪来说,所谓的‘买卖’指的是什么,当然心知肚明。

    “什么样的买卖,当家可否说个明白。”酒肉再好,也比不过实实在在的生意,在元人的高压之下,他们当中许多人已经很久没有开过张了,否则一张帖子,又怎么会招得来。

    “大买卖。”雉奴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将脑子里的那股子眩晕感压了下去:“前些日子,元人在山东诸路到处征夫、征粮,大伙都知道吧,这些人和粮送往哪里,大伙也清楚吧。”

    “听当家的意思,那些粮食被劫,都是你们做的?”粮食是什么?那是比金银还要稳当的硬通货,元人所征的可是军粮,数目自是小不了,这样的买卖用‘大’来形容,都嫌轻了,根本就是虎口夺食。

    “这个么,诸位喝的这酒里头,就有它们的一份子。”

    见她毫不停顿地坦然承认,众人顿时明白了,可明白归明白,元人丢了这么大一宗粮食,又怎么可能无动于衷,接下来只怕就是大军入山了,在这种情形,公然招集他们前来,为的是什么还用得着说嘛。

    “怕了?”雉奴当然知道他们的心里在想什么,目光里的那种轻视丝毫不加掩饰。

    “当家的叫我等前来,倒底是个什么章程,不妨直言吧。”

    “我说过了,一桩大买卖,可不是指的这些粮食。”她旁若无人地顺着过道慢慢向前走:“元人在山东有多少兵马,诸位心里都有数,若是真的有一天打来了,就算咱们合兵一块儿,也是不成的。”

    “不过如今,他们只怕是自顾不暇,却是我等的好机会,就要看诸位英雄,是不是有胆子做一做这笔买卖了。”

    “此话怎讲?”

    “元人的大军几个月前就已经南下,如今全都陷于大宋的境内,因此他们才会在山东各处征发粮食,可如今粮食丢了,前方的大军还有力气打仗么?”

    元人征讨宋人,在厅上这些人心目中,是与他们无关的一件事,不过既然被她说起了,肯定会有一番道理,众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身影慢慢移动着,从厅前到洞口,又转身折返回来。

    “就在一个月前,元人在淮水边上吃了一个大败仗,连他们的统帅都被捉了,宋人趁势进军,势如破竹,前天得到的消息,他们已经攻占了徐州,你们说,这是不是一个好机会?”

    “真的?”这个消息让一干人等面面相觑,印象中那是一个屡战屡败的国家,只怕就连他们这些乌合之众都打不过,一时间,哪里肯信。

    “真不真的,我说了不算,徐州远了些,海州就在左近,诸位若是有暇,不妨自己派人去看看,那里也已经望风而降了。”

    这一下,众人倒是信了几成,因为的确如雉奴所说,海州离着他们所在的沂州,不过一日的路程,如果那里都已经成为了宋地,至少这个胜利的成色,就无须怀疑了。

    “但不知当家的打算怎么做?”一个汉子朝他拱拱手。

    “是咱们应该怎么做。”雉奴纠正了他的说法:“元人现在还不知道消息,依我的意思,诸位回去之后,大可联络四下,伺机而动,咱们总不能当一辈子山贼,只要能瞅准机会,拿下一两个州县,自立也好,归顺也罢,都是一件莫大的功劳,这样的买卖,是不是更有意思?”

    厅上再一次出现了沉默,要说没有一点想法是不可能的,毕竟打家劫舍来得再好,也不如一座城池的收益大,可是一想到元人势力,这些习惯了躲躲藏藏的山贼,心里就会打鼓,他们倒底不是经制之师,真得亮出了杆子,万一无人响应,岂不是送食入虎口。

    “今日之会,就是想让大伙立下盟誓,约定一个举义的日子,如有违誓,群雄毕讨,天地不容,相信诸位都是豪杰,不会甘于在鞑子的眼皮子底下,俯首为奴吧。”

    这些人来自于各处,几乎遍布山东全路,在刘禹的计划里,并不指望他们能打出多大的战果,只要能搅得地方不宁、元人疲于奔命就足够了,他们最大的本事,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能存活下来的,无一不是精于此道,否则雉奴何必花这么多口舌,这原本是她最不擅长的。

    雉奴的分析有理有据,如果一切都如她所说,这还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元人在山东的驻军,主要都集中在益都、济南等地,大部分地方实际上很空虚,这一点,做为地头蛇的他们,自然是心知肚明,如果真的能够一同举事,就凭那几万人马,都不一定应付得过来。

    为了解除他们的犹豫,雉奴又给他们加上了一道保险:“既然事情因我而起,便在此先领几处,益都、济南两城归我,诸位可有异议?”

    “当家的仁义,我等岂有不愿的。”一看到唯一的硬骨头都没了,众人立刻蠢蠢欲动起来,有便宜不捡的,也不会去当山贼了。

    “就依当家的所言,大伙立下盟誓,相约一同举兵。”

    “他娘的,可算等到这一天了。”

    ......

    郑老爷子看着那个俏然挺立的身影,心中感慨万千,原本他还打算万一说不通,自己能卖上一把老面子,如今看来,这个只有十五岁的女孩,成长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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