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骑兵要去的是他们位于南方四十里外的兵站,准确的说,他们这驻扎一个连队的两座营寨都叫兵站。
这是按照印加人的叫法来命名的,因为建筑这两座木寨的是印加人,尽管设计师是西班牙的老兵,但从伐木到建筑都是来自南美印加人的功劳,兵站距离用的也是印加人的习惯,四十里。
他们不但在这里每隔四十里建筑一座兵站,还打算让印加人像他们在南美那样每个兵站之间铺设六至八米宽道路,并每隔二里布置一座驿站,驻扎来自印加的传令兵——印加的传令兵是世界是最好的传令兵,在南美印加帝国良好的道路条件下依靠接力跑的方式,他们能在二十四小时将信息传递到四百公里外。
在古罗马,人们用这种方式传递信息的速度为一天三百公里。
二十四小时,千米接力,四百公里,印加人的传令兵一个个跑得飞快。
其实当西班牙人将这片土地纳入国王统治范围后,对被殖民者相对不算太坏,在国王的规定中是不算坏的,但落实到具体实践就要看执行者是好是坏了。
大概是……薛定谔的不算太坏?
总之,相当数量的印加人在被征服后为西班牙人所用,为他们种植、挖矿、劳作至死。
这个地方已经很接近后来的旧金山,西班牙人在一五四二年经过这,再往南一千五百里则是后来的洛杉矶,这个时代被称作‘天国’、‘属于神的城市’。
其实神的城市没有人,就连旧金山还都只是西班牙人修的一个临时小船港。
神的城市路还没修好,所以神到不了这儿,五名西班牙骑兵并不祈求神的眷顾,他们只想尽快抵达四十里外的兵站,集结那半个连队乘船过来。
他们都是从南美洲调派过来的老兵,每个人都拥有与美洲原住民作战的丰富经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紧张、不惊慌。
与过去那些作战经历一样,他们总会面临这种呼啸之间被漫山遍野十倍甚至百倍敌军包围的情况,尽管他们胜多败少——可每次都怕、都慌。
强大的敌人并不可怕,如果是被无赖一样的英格兰人、或趾高气扬的法兰西人用大军包围,根本没什么好顾忌的,反正不论结果是什么都没人能活下来。
英勇的半岛贵族会战至最后一刻,充满荣誉地拜见天父。
可与美洲原住民打仗不是这么回事,上万人围攻一百多人,害怕不害怕?
但凡他们有个营寨或石寨,打了半天没死几个人,这其实更让人害怕。
要死整个连队甚至整个兵团一起死,都没什么好怕的,可这黑曜石大砍刀打不破铠甲,石头骨头做的箭头射不破头盔,死亡成了一种几率事件,很让人害怕。
在南美那些声势浩大的围攻战中,战斗的结果通常只有两种,要么被围攻的连队或军团全军覆没或大溃败,要么压根没死几个人,结果多数情况下取决于营寨有没有被烧掉。
这在一些原住民学会骑马、放枪后,战斗的形式发生了一点改变。
屯囊挂着火铳与弓箭的战马侧躺在地上,它主人呼兰的头盔放在一旁,顶着既不是汉人长发也不像蒙人不狼儿的呼兰趴在地上,耳朵紧紧贴着地面。
尽管他的动作很标准、神情很认真,但最先听到动静的不是他,而是远在隐蔽身形的小山坡的另一边埋伏的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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