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鲜卑兵马的生命,才制定了拦截的打算。”司马季大义凛然的开口,他并不觉得自己无耻,反而非常的理直气壮,从数字上这么说一点毛病没有。
虽说他只能大略估计鲜卑人口和晋朝人口,但逻辑上这么想是没毛病的,勇猛的四部鲜卑勇士能凑出来五六十万的控弦之士,总人口大概不到二百万。燕王不会贪心,暂时先死个二十万就行,足够鲜卑人口出现结构性受创。同样燕王也不会占鲜卑人的便宜,晋军也死个二十万,如果现在晋人有大概两千五百万人,还剩下两千四百八十万人,多么公平的交换,我大晋绝对不占你们胡人的便宜。
“燕王视鲜卑平等,勿尘铭记在心,到了战场一定会全力取胜。”段勿尘胸脯拍的啪啪作响,对司马季平等看待鲜卑人的举动很是感动。
“勿尘在北方草原的威名,本王也是知之甚详。”司马季十分配合的点头称赞,鲜卑各部的首领要都是段勿尘这种样子就好了。蛮横并不可怕,但你不能兼具阴险。就如同苏修和美帝,苏修只会暴力强压,压制波兰那种小国还可以,强压中国大不了老死不相往来,你拿我也没办法,美帝就阴险多了。
军令下达,这支十数万的骑兵行进速度明显加快了不少,显然要准备站稳脚跟,堵住司马颖大军出关的路线。在第二天,他就已经碰见了司马颖的前军,显然对方也打着抢先出关兵贵神速的主意,只不过没有想到自己的敌人也这么快,速度的就渡过黄河朝着司州扑来。
司马季不敢说自己身经百战,他虽然出征时众将面前指点江山,一副本王身经百战见的多了的样子,可基本的战场形势判断还是有,这支出现的大军衣甲鲜明,队形整齐,一看就是精锐,再看自己这边,一个个顶着修真者发型的各部鲜卑,穿的五花八门,满是自由而奔放的气息,不论是从什么角度上来看,都符合乌合之众的定义。
这支大军领兵的将军就是西夷校尉陈总,他对这些蛮夷并不是很陌生,从他的官职上就知道,陈总没少和这些蛮夷打交道,只不过对鲜卑这个群体倒是不常见。
“燕王真是自甘堕落,竟然和这些蛮夷为伍。”陈总听着探马来报,对这支外表看起来很开玩笑的敌军进军如此之快,心中也是十分惊讶的。一听说是全骑兵阵容,才恍然大悟,命令全军戒备并且开始想,是先稳定等待司马颖的中军赶到,还是先给对方一个厉害看看。
咚!咚!咚!”整支大军停止了,数十名上身打着赤膊,全身呈现在爆炸性肌肉的壮汉用力挥动手上木槌,向十二面用整张牛皮包裹地巨大战鼓敲去,鼓声传遍整个战场,与此同时,陈总开始调配兵马开始列阵,最终的选择是先打一仗试试,看看这支有些开玩笑的敌军,到底战力如何。
另外一边,司马季对我大晋的作战步骤如此的熟悉,立刻给段勿尘、宇文逊延等人传令,赶紧显示出来草原霸主的勇猛一面,趁着对方还在列阵的时候发起攻击。
“一定要把这支司马颖的前军打回虎牢关,一支前军的兵马肯定没有我方兵马雄厚。”司马季大声的用鲜卑语对着岳父和大舅子们说道,自己这一方全是骑兵,必须要抢先动手发挥骑兵的主动性,骑兵打步兵难道还等待对方列阵么,简直是在开玩笑。
这一次的不期而遇,算是司马季检验一下鲜卑人到底堪不堪用的最好范本。